勞工處檢控香港1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及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的判令。香港1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日(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罰款合共6.8萬元;法院並命令公司須經法庭向僱員支付合共約1.4萬元的尚欠款項。
香港1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規定,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工資予一名僱員。公司亦沒有按《僱傭條例》規定,在勞資審裁處裁斷款項到期後14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予該名僱員,涉及款額共約1.4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指,處方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記者 唐信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