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區議員葉錦龍涉於去年9月,在西區警署門外撕毀警方一幅「不得橫越」告示,並在被捕時拉扯反抗,事發逾一年後被落案起訴刑毀及拒捕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葉錦龍(33歲)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西營盤西邊街與德輔道西交街燈柱,非法損壞屬於警務處的一張警察通告,以及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歐志強。
他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葉准以500元擔保外出,並須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