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律政司正積極探討和研究在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希望在大灣區訂立民商事合同的港資企業在沒有「涉外因素」下,可選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約定爭議在香港進行仲裁,指措施如果成功落實,對香港法律界和商界是喜訊,會吸引更多企業在大灣區投資。
鄭若驊今日(26日)發表網誌表示,中央早前公布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提到推動更高水準的深港合作,香港必須抓緊機遇,發揮所長,與深圳互補優勢,締造雙贏。
她表示,內地早前公布,容許具5年執業經歷的香港律師和大律師報名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試點辦法,相信措施落實後會吸引更多香港法律執業者參與,有助拓展香港的專業法律服務,亦可讓大灣區吸引更多投資,認為是真正雙贏,是互利互補的最佳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