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公布1個散裝魚蛋樣本被檢出金屬雜質甲基汞含量可能違反《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中心發言人指是從旺角1間食肆抽取上述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0.2甲基汞,而中心已知會涉事食肆上述違規情況並要求它們停售有關產品。
食安中心表示假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根據《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任何人如售賣金屬含量足以危及或損害健康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