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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湖里高殿社區取得市首本 村集體拆遷安置項目產權證

廈門湖里高殿社區取得市首本 村集體拆遷安置項目產權證

責任編輯:嚴燕紅 2022-08-10 16:52:04 來源:香港商報网

    近幾日,廈門市湖里區殿前街道高殿社區村集體名下嘉福花園安置店面的產權證終於發證了。據了解,這是廈門市第一本村集體拆遷安置項目產權證。

    據了解,為了更好更快的落實,殿前街道與湖里國投集團禾豐公司加大與相關部門的對接力度,多次走訪市住房保障辦、市稅務三分局、市資規局等10余個部門,積極推進審批辦理。在各部門的全力支持、工作人員的通力協作下,歷時3年,高殿社區終於獲得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辦證許可,解決了一樁延續16年的百姓心頭大事。

    2006年6月,湖里區啓動福廈鐵路、公鐵大橋拆遷項目,殿前街道負責高殿社區高崎、中埔、殿前社部分集體土地的拆遷徵收工作。項目啓動之初,為了解決高殿社區徵地拆遷歷史遺留及被拆遷村民的生活出路,經區、街多方努力爭取,2007年、2009年市政府分別同意將嘉福花園一期規劃的商業店面、地下車位按建築成本價全部出售給高殿社區。

    2011年11月,嘉福花園一期安置房項目完成竣工備案;2014年,市住房保障辦公室與湖里區簽訂協議書,將170間商業店面、187個地下車位銷售給湖里區,後由拆遷人殿前街道與高殿社區簽訂認購協議,於2016年12月返遷時正式移交高殿社區。高殿社區把店面按照被拆遷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資入股的方式募集資金,集體持有,收益按股份分紅;車位由被拆遷村民按戶購買使用權。

    2017年起,殿前街道作為項目拆遷人,會同區國投集團禾豐公司着手產權辦理前期材料收集工作,2019年9月正式啓動產權辦理工作。因被拆遷村集體安置項目產權辦理跨時間長、政策較籠統、專業性強、群眾關注度高,沒有先例可以借鑒,大家只能一步一步「摸著石頭過河」。從最難最棘手的問題做起,殿前街道全力梳理辦證環節,認真研究村集體拆遷安置項目產權證辦證細節,歷時3年終於完成全部流程,獲得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辦證許可。

    本次商業配套辦證,涵蓋小區村集體持有的小區地下車位1本,商業店面15本。目前均辦理完成,分發至高殿社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表示,這是廈門市第一本村集體拆遷安置項目的產權證,意義重大。

    殿前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蘇春生表示,嘉福花園一期安置房項目建設和使用時嚴格按照規劃要求進行,沒有因貪圖一時利益改建擴建,這是辦證的先決條件;區、街道與社區妥善用好相關政策、協議,與各部門時時溝通、通力合作,為辦證提供了可行性;相關工作人員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堅持不懈解決16年來產生的各種遺留問題,讓這個「第一次」最終花落殿前。

    對於受益村民來說,「辦證」成功意味着集體項目在法律上有了保障,避免了潛在的產權糾紛;而對於街道、社區而言,有了「大紅本」的集體項目更有利於引進大型、有潛力的好項目,是提升整體營商環境的重要一環。接下來,街道將繼續推進其他項目的「辦證」進程,保障更多群眾的切身利益。(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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