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全國首個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設立暨「生態司法+碳匯交易」簽約儀式在廈門市同安區舉行。
在廈門市「雙碳辦」的指導下,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法院、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檢察院與廈門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市碳和排污權交易中心)開展合作,依托廈門產權交易中心設立的全國首個農業碳匯交易平台和全國首個海洋碳匯交易平台,打造生態司法和碳匯交易平台之間的直通機制,建立「藍碳+綠碳」的「雙碳」生態司法修復模式。
該模式旨在有效整合生態環境司法、檢察雙方合力,發揮廈門產權交易中心在碳交易中開發、測算、交易、登記等一站式專業服務優勢,解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修復能力不足、實際修復條件有限等問題,簡化生態修復流程,進一步拓寬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的責任承擔方式。
根據本次簽訂的「生態司法+碳匯交易」協議,廈門產權交易中心負責提供符合生態環境替代修復目的的碳匯交易標的,並設立全國首個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廈門市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法院、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檢察院根據涉生態案件實際情況,引導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自願向廈門產權交易中心認購「綠碳」、「藍碳」等生態價值產品,以承擔替代性生態環境修復責任,並將購買到的碳匯交付到「廈門市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助力在廈門社會範圍內實現「碳中和」目標。
活動現場,簽訂了「生態司法+碳匯交易」協議,與會人員還就「如何以『生態司法+碳匯交易』機制建設助力開展生態修復及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開展主題研討座談會。
據介紹,「生態司法+碳匯交易」機制及「廈門市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通過不斷拓展、豐富碳匯交易場景,除了將進一步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助力全市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等外,還將突破以往購買「碳匯」實現替代性生態修復模式,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購買的碳匯用於實現「碳中和」目標,用於廈門區域內大型社會活動項目的碳中和,真正實現碳匯生態產品生產、交易、使用的閉環管理。
現場首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簽訂了自願認購碳匯委託書,並遞交給廈門產權交易中心,涉及金額40多萬元,標誌着廈門市「生態司法+碳匯交易」工作正式啓動。(記者 胡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