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大量示威者集結及非法佔據理大,警方拘捕多人。當中一案涉及8名被告,其中3名被告在案件開審後承認暴動罪,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6至19個月。
3名被告分別為郭志帆(26歲,場地布置)、馬嘉惠(29歲,護士)及嚴家朗(30歲,汽車美容技師),他們承認一項暴動罪,另涉一項暴動罪名則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外,他們於或約於同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同案其餘被告梁子揚(26歲,港大學生)、許寧軒(22歲,中大學生)、李嘉希(20歲,大專學生)及張達榮(20歲,學生)均承認暴動,梁子揚另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被判囚18個月;許寧軒被判囚15個月;李嘉希及張達榮早前被判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