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財政預算案》提出2023/24年度首兩季差餉寬免,轉惠予其住宅及非住宅租戶,房委會今日(27日)公布,將由4月1日開始,直至9月30日,為期6個月內,以每個應課差餉物業的寬免額首兩季每季1000元為上限,按月將政府的差餉寬免額從住宅租戶應付的租金中等額抵銷,悉數轉歸租戶。而租期非涵蓋整個月的租約,轉歸的寬免款額會按比例計算。
房委會表示,該項轉歸差餉寬免的安排,將適用於所有出租住宅單位,包括繳交暫准證費的中轉房屋暫准租用證持證人。
至於非住宅樓宇租戶方面,房委會表示,将按「無所損益」的原則,把差餉寬免款額轉惠予轄下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有關人士可由4月至9月獲寬免每月差餉,以每個應課差餉非住宅物業每季1000元為上限。
另外,房委會轄下的晴朗、彩福、駿洋、海達、洪福、葵涌、梨木樹、滿東、安泰、白田、皇后山、碩門、水泉澳、天恩、欣田、迎東、啟鑽及屏欣18個整體承租街市承租商亦會把差餉寬減額全數轉惠予其檔位的暫准證持有人。
房委會指,由於個別泊車位使用者的差餉寬減額不多,而把差餉寬減額攤分會涉及大量行政費用,故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通過,按照以往轉惠差餉寬減額的做法,不把停車場包括在是次差餉寬減轉惠安排內。房委會會將停車場獲寬減的差餉款額投放於優化停車場設施,例如在合適地點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設施、更換節能照明裝置以促進環保及提升保安系統等。
房委會轉惠予住宅及非住宅租戶/暫准證持有人的差餉寬免總額,分別預計最多約為11.76億元及1660萬元。房屋署將個別通知住宅及非住宅租戶/暫准證持有人有關的具體安排。(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