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於3月25日在文錦渡管制站進行聯合行動,檢獲超過1100公斤的懷疑走私食品和家禽。
海關人員當日在文錦渡管制站口岸截查一輛入境貨車,經檢查後,在車上已申報的貨物中發現一批懷疑未列艙單的食品,並在駕駛室內發現一批未附有相關衞生證明書的家禽。
該批懷疑未列艙單的食品共重約1100公斤,估計市值約10萬元。而該批家禽則共重約6公斤,估計市值約6百元,並無附有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
案件仍在調查中,一名48歲的男貨車司機正協助調查。
海關提醒市民,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必須提供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一向關注食物在跨境運送過程中的安全風險,並提醒市民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店。海關與食安中心會繼續保持緊密的情報交流及合作,並採取聯合行動以打擊非法進口食物活動。(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