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19日三讀通過修訂職安健條例,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20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對修例獲得通過感到高興,形容修例過程猶如「玩過山車」,雖然過程驚險,但最終都安全到達終點;條例將於4月28日起正式適用,在宣傳推廣及巡查方面仍有大量跟進要做。
孫玉菡表示,雖然罰款額上限1000萬較最初建議的5000萬元為低,但修例離不開一個大原則,就是不能影響條例的阻嚇性,令社會大眾更加重視職安健。他指現時的罰款額已經是本港所有現行法例中的最高,與其他地區的同類型條例相比亦是相若,認為已有足夠的阻嚇性。他說,法庭在判刑時會考慮被定罪單位的營業額及財務等資料,不會導致無法負擔的情況。
孫玉菡指出,檢控時限原建議延長至1年,現時改至9個月,是經過仔細的考慮,亦曾徵詢律政司意見,認為9個月已有足夠時間搜證和進行檢控工作。
孫玉菡又指,修例工作牽涉層面眾多,加上香港有很多中小企,當局同時要修訂其他600多條有關職安健的罰則,相信有關職安健的罰則及架構已大大提升,希望修例後,對於改善職安健有大幫助。(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