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20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
公共房屋是珍貴的社會資源,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作為負責為市民提供出租公屋的兩個機構,均有制定措施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根據兩個機構的資料,較常見的濫用公屋行為包括丟空單位(或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虛報資料(如入息、資產、婚姻或家庭狀況等)、分租或轉租單位、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及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
房屋署(作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和房協均有設立專責隊伍跟進調查懷疑濫用公屋的個案。如證實有租戶濫用其公屋單位以至嚴重違反租約條款,房屋署和房協可根據租約條款終止有關租約並收回公屋單位。此外,如房委會轄下公屋的租戶被發現隱瞞或虛報資料,房屋署可根據《房屋條例》檢控有關租戶。然而,公署不時收到市民投訴,指房屋署或房協沒有妥善跟進懷疑濫用公屋的舉報。
趙慧賢表示,市民對公屋的需求殷切,濫用公屋的行為不但浪費寶貴的公共房屋資源,也影響到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未能及早入住公屋。房屋署和房協有必要制訂切實的機制和措施,以有效地偵測並遏止濫用公屋單位的行為,保障公屋資源獲得公平分配及合理運用。因此,我們決定展開這項主動調查,審研房委會、房屋署和房協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包括對租戶住用情況的監察、對租戶入息和資產申報的審查、跟進懷疑濫用公屋個案的機制和措施和因租戶濫用公屋而收回單位的程序,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請於2023年5月20日或之前把意見送達申訴專員公署。(政府新聞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