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7日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4月27日對罪犯張維平、周容平執行死刑。
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間,周容平等人經密謀後,入戶強行搶走一名幼兒,隨後交給張維平販賣;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間,張維平還單獨拐賣兒童8名。
2018年12月2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周容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維平、周容平上訴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刑事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為,第一審、第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對張維平、周容平判處死刑的判決。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案情回顧:
據此前報道,「梅姨案」涉及9名被拐兒童,目前還有3名未找回。2016年3月,人販子張維平落網。據他交代,他通過一個叫「梅姨」的女人銷贓,拐賣來的孩子,由「梅姨」負責聯繫買家,然後抽成。2017年6月,增城警方發布公告對綽號叫「梅姨」的女子徵集線索。
4月26日,孫卓被拐案代理律師孫文學發聲稱人販子「梅姨」已被抓獲的消息登上熱搜。但該消息很快被廣東增城警方否認,針對網傳「梅姨」目前在廣西柳州,增城警方表示將和柳州公安進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