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人員因應「五一」黃金周大量旅客訪港,於4月28至5月1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酒後駕駛及濫收車資行動。
行動期間,警員喬裝乘客於蘭桂坊及時代廣場一帶乘搭的士分別前往跑馬地及中環碼頭,發現2名的士司機濫收車資,合理車資分別約70及50元,而涉事司機分別索價約300及200元,為正常收費的4倍。警員遂拘捕2名47及53歲的士司機,涉嫌「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沒有撥動的士計程表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
另外,警方展開一連串打擊酒後駕駛行動,包括進行8次預檢呼氣測試行動,共截查156輛車輛,並向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行動中,警員共拘捕2名45及57歲司機,涉嫌酒後駕駛。
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及拒載等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0000元。另外,酒後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並須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
警方仍在進行相關執法行動,並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警方拘捕2名的士司機涉濫收車資。
警方展開一連串打擊酒後駕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