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28日)公布,由即日起展開招聘的公務員職位,求職人士可以參加公務員事務局、教育局或各招聘部門/職系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將可互通,用作申請相關公務員職位,及公帑資助學校或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教席。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這項互通安排,一方面可以確保求職人士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有一定認識,另一方面申請人無須重複參加同類測試,有助提高招聘效率。
互通安排適用於所有由公務員事務局、教育局或招聘部門/職系所發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無論測試在新措施實施前或後進行。
政府新聞處截圖
此外,公務員事務局及教育局會因應不同招聘需要,舉辦多次不同程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在今年10月7日、12月和明年6月,公務員事務局將舉辦《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對象為公務員職位(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申請人;
在今年12月、明年4月及7月,教育局將舉辦《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程度),對象為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
在今年10月和明年6月,教育局將舉辦《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非學位程度),對象為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非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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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為確保新聘公務員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有基本的認識,由2022年7月1日起展開招聘的公務員職位,所有申請人均須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由2023/24學年起,上述安排同樣適用於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