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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律政司就禁制令提上訴 各界:須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港獨」歌傳播

促律政司就禁制令提上訴 各界:須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港獨」歌傳播

責任編輯:蔣璐 2023-08-04 16:57:46 來源:香港商報網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以任何方式傳播「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但被高等法院拒絕。行政長官李家超其後表示,有關歌曲經常被用作煽動他人參與極有可能構成分裂國家罪等行為,亦被不正確地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家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傷害,也傷害民族感情,已要求律政司研究相關判詞,積極跟進。本港各界人士表示,維護國安是香港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特區政府申請禁制令合情合理合法,認為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有必要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歌曲傳播,堵塞國安漏洞。並促請律政司積極考慮提出上訴。

    吳秋北:堅決支持特區政府提出上訴!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早前律政司入稟申請禁制令,禁止與一首「港獨」歌曲有關的四項行為。高等法院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聲稱不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因而拒絕批出,但同時卻說如批予禁制令可能會產生「寒蟬效應」,即動機清白的人士,或會害怕違反本禁制令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因而選擇不參加涉及該歌曲的正當活動。「在法官的認知裡,『港獨』歌曲能有何正當用途?為防止大肆傳播,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特區政府申請禁制令合情合理合法!堅決支持特區政府提出上訴!」

    吳秋北指出,維護國家安全具有凌駕性,並非言論自由和執行技術上的困難所能推脫的。「顯然高院原訴庭判決未全面充分考慮律政司提出的事實依據和法律基礎,對禁制令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重要性,沒有正確準確的認知!」

    吳秋北認為,判詞中「若非因上文第5和第6段所列的理由,法庭便會裁定,即使會產生寒蟬效應,但基於國家安全的根本重要性,仍應批予本禁制令。」的說法明顯是口惠而實不至。指法庭既然認同國家安全的根本重要性,就應該批出禁制令,制止有關行為。「既然司法機構未能有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責任,就有必要檢討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司法運作,進行司法改革!」

    葛珮帆:支持律政司上訴 以堵塞國安漏洞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歌曲《願榮光》與「港獨」有密切關聯,更多次被誤當成「國歌」播放,如遭大肆傳播將對國安造成嚴重危害,申請禁制令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高等法院拒絕禁制令申請的裁決存在問題,令一般公眾產生有法可不依的觀感,「我支持律政司提出上訴,亦認為有必要檢討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司法運作,以正視聽。」

    葛珮帆強調,維護國安是香港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行政、立法機關有必要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歌曲傳播,堵塞國安漏洞。

    周浩鼎:律政司應研究判詞 嚴正提出上訴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再次重申,有關「港獨」歌曲禁制令一案的判決,律政司應研究判詞,嚴正提出上訴。

    周浩鼎表示,高院判詞裏提到關於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等的論述,稱禁制令一出會使所謂 「無辜社會大眾」 因分享「港獨」歌曲容易誤墮法網,還稱禁制令會造成寒蟬效應 (「chilling effect」),令所謂 「無辜大眾」不敢再合法地播放這首「港獨」歌。「然而法庭這法律觀點出現根本錯誤,這首歌本身已經街知巷聞用來作『港獨』宣傳,已經完全是國家安全問題了,為何還會扯上言論自由? 法庭看來並無正確理解國家安全及其重要性。」

    周浩鼎強調,為了以正視聽,糾正此錯誤觀點,律政司必須上訴。

    梁熙:支持律政司上訴 禁止「港獨」歌曲傳播危害國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有關判決反映司法機構未能有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必須予以糾正,故全力支持律政司就是次法庭判詞提出上訴,糾正相關錯誤,以正視聽。

    梁熙指出,有關禁制令會對任何有意圖借助「港獨」歌曲煽動「港獨」的組織或行為產生震懾作用,亦可給予網絡平台壓力,促使他們下架「港獨」歌曲。所以律政司申請禁制令是「法」「理」「情」兼備,必須盡快執行。

    梁熙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從來是「必答題」不是「選答題」,因此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並且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傳播「港獨」歌曲。

    李梓敬:律政司一定要上訴!

    立法會議員李梓敬表示,「港獨」歌曲傳播,嚴重危害國家尊嚴。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的重要憲制責任,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有義務採取所有必要手段,禁止「港獨」歌曲傳播。

    李梓敬指出,政府申請禁制令禁止播放「港獨」歌曲,完全是合情、合理及合法。這件事再次反映檢視及改革司法運作的必要性,這樣才能更有效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責任!

    陳學鋒:支持律政司上訴 禁止傳播「港獨」歌曲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表示,「港獨」歌曲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危害,高等法院的裁決存在問題,支持律政司提出上訴,糾正相關錯誤。

    陳學鋒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行政和立法機關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禁止「港獨」歌曲傳播。

    林琳:律政司應積極提出上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高等法院就「港獨」歌曲的禁制令判決表明司法機構未能有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反映判決存在嚴重問題,必須予以糾正,律政司應積極研究是次法庭判詞及提出上訴,並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該首歌曲傳播。

    林琳指出,律政司申請禁制令完全是合法、合情、合理。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該首歌曲是在2019年黑暴肆虐被「港獨」勢力大肆傳播,更在多場國際體育賽事中被當作所謂「香港國歌」而錯誤播放,不僅對國家安全及民族尊嚴造成嚴重危害,更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對於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事項,律政司有責任向法院申請禁制令,法院有責任依法頒布禁制令。

    林琳強調,維護國家安全不僅是特區行政、立法機關的憲制責任,也是司法機關的憲制責任。是次判決反映與維護國家安全背道而馳,如果司法機關不能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勢必為社會留下隱患。因此有必要檢討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司法運作,以及對香港司法機構進行徹底、全面、系統性改革,以構建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司法體系。

    郭偉強:須設法阻止「港獨」歌曲傳播 免令下代再受傷害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黑暴令本港社會、經濟及民生付出沉重代價,製造對立及分化是「顏色革命」的根本目標,港人對黑暴禍港更是深惡痛絕,「港獨」歌曲是黑暴的催眠曲,必須設法阻止其傳播,免令下代再受傷害。

    郭偉強指出,「港獨」歌曲是黑暴陰魂不散的象徵,危害國家安全,必須全面封殺!特區政府申請禁制令絕對合情、合理。而法院拒絕批出禁制令,明顯有違維護國家安全的要求;同時低估禁制令對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重要性,尤其可要求網絡平台下架「港獨」歌曲。

    郭偉強續指,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司法運作未有完全承擔起應有責任,須嚴肅進行改革。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行政、立法機關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港獨」歌曲傳播。

    郭玲麗:律政司應仔細研究判詞 積極考慮提出上訴

    立法會議員郭玲麗表示,高院原訟法庭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的判決存在嚴重問題,該首歌曲大肆傳播「港獨」元素,包括煽動、鼓吹及抹黑等情況,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因此必須予以糾正。

    郭玲麗說,「法者,治之端也」,律政司申請禁制令合情、合理、合法,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行政、立法機關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該歌曲傳播,支持律政司仔細研究判詞後,積極考慮提出上訴。

    李世榮:政府申禁制令禁播「獨歌」是維護正義之舉 有法可依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世榮表示,支持政府就申請禁制令禁播「獨歌」提出上訴,以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統一。律政司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以任何方式傳播「港獨」歌曲,是維護正義且有法可依的措施,也表達對「港獨」分子零容忍的明確信號。

    李世榮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這首「獨歌」從未消失,「港獨」分子更加猖狂,一邊夾着尾巴潛逃海外,一邊繼續為恐天下不亂,在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及加拿大等國家大攪「獨立」集會;更甚者,這首歌曲在香港體育代表團參加國際體育比賽時被誤播為「國歌」,產生種種負面影響;在谷歌(Google)等搜索引擎上,這首歌曲甚至被公開稱為「香港國歌」。

    李世榮說,有人可能會認為禁止這首「獨歌」會產生「寒蟬效應」,影響所謂「無辜的人」。但俗話說「嘢可以亂食,說話唔可以亂講」,言論自由是有邊有界的,散布分裂國家、宣揚「港獨」的思想必須被禁止。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安全是特區政府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甚至每一位市民都要履行的責任。

    李世榮表示,對於「分裂國家宣揚港獨」這樣的嚴重錯誤,如果不依法制止,香港又如何能夠堅持法治精神呢?

    顏汶羽:申禁制令合情合理合法 支持律政司提出上訴

    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表示,作為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的「港獨」歌曲,申請禁制令合情、合理、合法。「因此對於高等法院拒絕批出禁制令的判決,我支持律政司提出上訴!」

    顏汶羽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然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獨歌」鼓吹「港獨」思想,該首歌曲曾在多場國際賽事上被「誤播」,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亦嚴重危害國家尊嚴!

    顏汶羽認為,行政機關、立法機關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禁止「港獨」歌曲傳播,司法機關亦有必要檢討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司法運作。司法改革勢在必行,香港要建立起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的司法框架,更有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黃國:支持律政司上訴禁播「港獨」歌曲

    立法會議員、工聯會理事長黃國表示,有關「港獨」歌曲經常被用作煽動他人參與極有可能構成分裂國家罪等行為,亦被不正確地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家造成侮辱,危害國家安全,特區政府必須嚴肅處理,掃除風險。

    黃國強調,危害國家所帶來的威脅是可以突如其來的,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制止及懲治這方面的罪行和活動。特區政府包括司法機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國安法的守護者,促請律政司盡早提出上訴,傳遞對「港獨」零容忍的明確信號,阻止有關的「獨歌」繼續為禍,這既是社會廣泛共識,亦是廣大市民的強烈訴求。

    邵家輝:維護國家安全、守護國歌尊嚴不容有失

    立法會議員、自由黨主席邵家輝對高等法院拒絕就「港獨」歌曲批出禁制令深表失望。

    邵家輝說:「2019年有人在港策動『黑暴』『顏色革命』,以致社會秩序大亂,不少商戶受破壞,許多市民動輒被毆打『私了』,大家都敢怒不敢言。當時,正正就是有人利用該歌曲煽動年青人上街參與暴動,甚至參與意圖分裂國家的不法活動。直至香港國安法定立後,社會才終於回復安穩。自此以後,大家都深刻領略到如國家安全不穩,社會就不穩,我們就難言有美好生活。」

    邵家輝指出,離譜的是社會恢復穩定後,有關「港獨」歌曲仍被人廣泛傳播,更在網上被不正確表述為「香港國歌」,而非正確的《義勇軍進行曲》,對中國國歌造成侮辱,嚴重損害國家尊嚴和民族感情。「假如任由該歌曲繼續大肆傳播,定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故特區政府申請禁制令是合情合理合法。」

    邵家輝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守護國歌尊嚴,是天經地義,是每個中國人的共同責任,亦是香港特區重中之重的工作,絕對不容有失。絕不容許反中亂港分子借任何漏洞再來企圖破壞國家和社會。「我全力支持特區政府向法院提出上訴及循一切可行法律途徑,務求杜絕該首宣揚『港獨』的歌曲傳播,守護國家尊嚴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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