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鑑於近年詐騙案和涉及賣戶口等洗黑錢活動持續上升,旺角警區刑事部過去2星期(8月21至31日)展開代號「熱火」行動,針對區內詐騙案和洗黑錢,在全港多處拘捕74人,包括51男23女(16至82歲),被捕人士當中大部分為本地人,報稱職業包括售貨員、司機、學生和無業。行動共偵破58宗案,包括19宗投資、8宗網上購物、8宗網上情緣、7宗電騙、7宗求職和9宗與洗黑錢相關案件,受害人年齡介乎19至86歲,損失金額8100萬元。
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一隊案件主管劉嘉晉高級督察今晚(31日)表示,被捕人士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盜竊」、「詐騙」及「洗黑錢」等罪名,主要是傀儡戶口持有人,受詐騙集團成員以微簿金錢引誘開設銀行戶口,將銀行戶口提供收取騙款,大部分被捕人士現已獲准保釋候查。
此外,行動中警方亦成功瓦解一個信用卡騙案犯罪集團,在本年4月至6月,警方留意到全港各區信用卡騙案有上升趨勢,經調查後發現其中多宗案件的受害人曾於美容院接受服務,期間被身為美容師的賊人,在受害人不留意時將其袋中信用卡偷走。賊人隨即將信用卡交給集團成員,到不同店舖購買容易轉售的貴價貨品,如金器、頸鏈或補品等。受害人至收到銀行訊息通知信用卡被盜用,方發現遺失信用卡報警。
旺角警區刑事部經調查鎖定犯罪集團5名男女,涉嫌與6宗在本年4月至6月發生的信用卡騙案有關,盜用受害人信用卡在旺角、尖沙咀及大埔的13間店舖進行13次交易購買奢侈品,交易金額由780元至12萬元不等,涉及金額約66萬元。至昨日(30日)拘捕2男3女(20至42歲),報稱任職美容師、貨車司機、售貨員、紋身師傅和無業,涉嫌「串謀詐騙」、「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此外,盜竊罪以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旺角警區警民關係組在過去兩星期,進行一系列防騙及反洗黑錢宣傳行動,除向市民派發防騙宣傳單張外,亦舉辦防騙講座,以提高公眾防騙意識。
旺角警區於本月推出一個名為Project SMART計劃,與區內不同持份者合作,包括商場、酒店、持牌旅館、銀行和跨境巴士公司等,向內地來港人士,如來港學生,講述最新騙案手法和應對建議,加強公眾以及內地來港人士的防騙意識。(記者 區天海)
涉案犯罪集團犯案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