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四階段今日(1日)生效,涵蓋範圍擴展至發光二極管(LED)燈、氣體煮食爐和即熱式氣體熱水爐。計劃第四階段有15個月過渡期,將於明年12月1日全面實施。
能源標籤按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分為五級,獲第一級能源標籤的產品能源效益最高。
當局預計,上述3類產品納入計劃第四階段後,每年可節省能源約570太焦耳,亦即大約1.6億度電,相當於每年減少約7萬5千公噸碳排放。
連同首三階段涵蓋的8類產品,計劃所涵蓋的住宅總能源消耗量將由約五成大幅提升至約八成。
為配合計劃第四階段實施,《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2023年版今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