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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第三浪「曉光」行動 拘捕29人涉2750萬元

觀塘第三浪「曉光」行動 拘捕29人涉2750萬元

責任編輯:靜文 2023-09-04 12:45:22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觀塘警區刑事部在8月14日至31日打擊科技罪行展開第三浪「曉光」行動,重點打擊洗黑錢罪行,拘捕大量傀儡戶口持有人及追究其刑責,以防止犯罪集團利用傀儡戶口清洗犯罪得益,堵截洗黑錢渠道。

 觀塘警區科技罪案及財富調查組主管鄧智成督察今日(4日)表示,為打擊日益嚴重的科技罪案,觀塘警區務求以最大力度打擊日益嚴重的科技罪行及網上騙案。今次行動成功偵破28宗案件。當中包括23宗網上詐騙,騙款高達2750萬元,以及5宗洗黑錢案,涉及2000萬元。案件共35男40女18至75歲受害人。

 案件包括網上求職、網購、網上情緣及網上投資騙案。行動拘捕20男9女19至64歲,涉及詐騙罪、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罪,全部是傀儡戶口持有人,部分人有相關罪案刑事定罪紀錄。

 調查期間,部分被捕人士承認收取少量金錢,出售個人資料予犯罪集團,用以開設不同銀行戶口作處理犯罪得益。同時檢取大量手機及銀行文件等證物,稍後會對證物作進一步調查及檢驗。

 警方呼籲市民,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態,以為單純借出戶口及售賣個人資料用來開設新戶口,沒有參與任何違法行為或者直接處理犯罪得益,以為可以成功逃避法律責任。

 根據過往成功檢控案例,法庭明確指出即使被捕人推搪自己是單純向第三者借出、賣出或出租戶口,成為傀儡戶口的持有人,沒有直接參與洗黑錢,其刑責與真正處理犯罪得益的人並無分別,法庭甚至會把這些考慮成為加刑因素。

 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而依然處理該財產已經干犯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監禁14年及罰款500元。另外,警方會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追究被捕人的刑事責任及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尤其是針對傀儡戶口持有人相關的洗黑錢罪行,以起阻嚇作用。記者 區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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