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12日出台《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提出支持廈門與金門加快融合發展、支持福州與馬祖深化融合發展、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發展等。
在支持廈門與金門加快融合發展方面,支持廈門開展綜合改革試點,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廈門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大自主權。實施金門居民在廈門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率先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打造廈金「同城生活圈」,深化廈門大學與金門大學校際交流合作。探索廈金合作共建基礎設施模式,加快推進與金門通電、通氣、通橋,支持金門共用廈門新機場。
在支持福州與馬祖深化融合發展方面,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支持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設立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促進福州與馬祖在文化旅遊、海洋漁業等領域創新融合,吸引台胞台企參與福州數字經濟發展。推進福州與馬祖通水、通電、通氣、通橋。支持福州新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建立對台融合協同機制,實現一體化、高質量發展。
意見也提出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發展。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加快構建全方位對台開放格局。逐步構建對台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體系,擴大對台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探索建設兩岸共同市場先行區域。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更加便捷的兩岸往來通道。研究放開台灣信息服務等行業准入,研究探索加快擴大教育開放相關舉措。
另外,意見提出推進福建其他地區開展融合實踐。發揮泉州、漳州閩南語地區台胞主要祖籍地優勢,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開展與澎湖融合發展實踐。支持龍巖、三明發揮客家祖地優勢,創新兩岸客家文化交流。支持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持莆田以媽祖故里、海峽兩岸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等為載體,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支持南平深化生態、文化、旅遊產業對台合作。鼓勵寧德拓展新能源、海洋養殖產業對台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