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網站消息,當地時間9月20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馬朝旭在紐約聯合國總部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協定》包括海洋遺傳資源獲取和分享、海洋保護區設立、環境影響評價、能力建設和海洋技術轉讓等內容,旨在為全球海洋治理進一步建章立制。《協定》談判於2004年開始,歷經近20年後,於2023年6月最終達成。
中國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積極參與《協定》談判進程,對《協定》最終達成發揮了建設性作用。中國此次在《協定》開放簽署首日即簽署這一重要法律文件,再次體現了中國對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的高度重視,以及對真正多邊主義的踐行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