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0月18日電 貴州省紀委監委18日分別發布通報稱,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馬林波和貴州省婦女聯合會原黨組成員張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馬林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熱衷「圈子文化」,搞團團夥伙,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毫無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為「圈內人」謀取人事利益;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破壞金融秩序。
馬林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經查,張君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抗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並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及住宿安排;毫無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行為失規失範,違反廉潔紀律;紀法意識淡漠,違規洩露工作秘密;道德底線失守,違反生活紀律;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張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通報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林波、張君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