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0日電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做好企業債券職責劃轉相關工作,根據相關部署,證監會及其相關機構20日發布一攬子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相關制度規則。當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宣布,將於2023年10月23日9時起正式啟動企業債券受理審核等工作。
證監會公告指出,按照統一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促進協同發展的思路,將企業債券納入公司債券管理體系。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過渡期至2023年10月20日結束。過渡期後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負責企業債券受理工作,同時取消企業債券原預約申報環節。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17時起,不再受理企業債券項目。
根據公告,在審核註冊安排方面,交易所負責企業債券審核工作,並報證監會履行註冊程序。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的發行條件、申請文件、審核註冊程序等,按照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相關制度規則執行。
據悉,北交所在與滬深交易所共同參與企業債券承接相關工作的同時,還將以此為契機推進信用債市場建設,逐步搭建信用債市場基礎制度框架,推進建設北交所債券市場。(記者 姚均芳、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