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深圳市醫療保障辦法》(下稱《醫保辦法》)落地實施,深圳建立了職工基本醫保和居民基本醫保制度體系。為讓廣大市民進一步理解新政策,近期,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就《醫保辦法》發布了居民基本醫保參保指南。
那麼哪些居民可以參加居民基本醫保呢?《醫保辦法》規定,深圳市在園在校少年兒童、大學生,年滿18周歲且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深圳市戶籍居民以及國家、廣東省及深圳市規定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深圳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人員如有過在深圳市外參保,需先停保,再參加深圳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否則可能導致就醫時無法正常刷醫保卡報銷。
居民(成人)醫保繳費方面,是以深圳市上上年度城鎮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目前為5904元)為繳費基數,年滿18歲且未參加職工醫保的深圳市戶籍居民,個人繳交0.7%,約為41.33元/月,財政補助1.1%,為59.04元/月。此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無醫保個人賬戶,且其繳費年限不納入職工基本醫保累計繳費年限計算。
另外,針對我市在園在校學生(大學生)和我市戶籍非在園在校少兒,繳費標準為一個學年度:目前2023-2024學年度少兒學生參加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425.04元。在當月20日前完成參保登記,繳費可從當月開始計算至2024年8月,當月20日後完成參保登記,繳費可選擇從當月或次月開始計算至2024年8月。(深圳特區報記者 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