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前臨時行政委員會一名財務委員涉嫌挪用學生會的公款逾80萬元,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昨日(3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訊,以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其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姚希縉(23歲,報稱學生),被控於2022年2月20日至4月28日期間,在香港浸會大學教學及行政大樓6樓615室以欺騙手段,向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的行政助理莊佩賢作出虛假陳述,即訛稱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需要兩筆款項共80萬元作活動開支,不誠實地取得浸大學生會的80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