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業主因向其劏房租戶濫收水費,違反《水務設施規例》(《規例》)第47條,今日(11月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兩罪各罰款2200元,共被判處罰款4400元。
今年4月,水務署接獲投訴,指有人向九龍深水埗大南街一名劏房租戶濫收水費。水務署經調查及搜集證據後就濫收劏房租戶水費的非法行為提出檢控。
自首宗案件於2022年6月定罪以來,本案為第13宗定罪的同類案件,罰款金額介乎1000元至5000元。
經修訂的《規例》第47條規定,若供水賬戶的註冊用戶(通常為業主或房東)向其處所的佔用人(通常為租戶)收回的水費費用超過繳交給水務署的金額,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
水務署發言人表示,政府以跨部門及多管齊下的方式,致力打擊有關違法行為。除加強巡查和簡化獨立水表申請程序外,亦加強宣傳教育,以增加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的阻嚇力。
發言人指出,水務署已推出計劃鼓勵業主申請安裝獨立水表。在計劃下,水務署會豁免每個獨立水表的水費按金,亦會豁免提供水表的費用。每個獨立水表賬戶會有獨立水費單供繳交水費,以及每4個月首12立方米免費的用水量。
除業主可申請為其劏房安裝獨立水表外,劏房租戶亦可直接向水務署提出有關要求。水務署接獲要求後會主動聯絡業主跟進,並按需要提供技術支援。
水務署鼓勵公眾舉報濫收水費的非法行為,以便該署跟進及調查。市民可致電水務署熱線3468 4963或透過WhatsApp專線5665 5517申請為劏房租戶安裝獨立水表。該署WhatsApp專線亦會處理濫收劏房租戶水費事宜。此外,市民亦可致電水務署客戶諮詢熱線2824 5000舉報濫收劏房租戶水費,接通並選擇語言後,再按「7」字,便可直接向職員舉報。(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