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11月1日)發布網誌,指早前刊憲的《2023年稅務(修訂)(合資格股權權益持有人的處置收益)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將會引入稅務明確性優化計劃,具有四大優點,可提升香港的稅務競爭力。
許正宇表示,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的類似計劃相比,香港的稅務明確性優化計劃有四大優點:第一,涵蓋的企業和股權權益範圍廣泛。不論是公司、合夥還是信託,只要出售股權權益的投資者實體是法人(不包括自然人)或擬備獨立財務帳目的安排,都可以使用計劃。
許正宇又指,具體而言,若有關投資者實體在緊接處置日期前的連續24個月一直持有若干股權權益,而有關權益佔獲投資實體全部股權權益的至少15%,有關收益將會被視為資本性質而無須繳納利得稅。計劃將適用於今年4月1日或之後的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內累算、並在明年1月1日或之後處置股權權益所得的有關收益。
《條例草案》今日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許正宇期待得到立法會議員的支持,讓這項便利營商的稅務措施得以早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