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今日(17日)刊憲。
《條例草案》建議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將非法餵飼行為的最高刑罰,由罰款一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此外,《條例草案》亦建議擴大政府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加強執法。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會影響該等動物野外覓食和求生的能力,亦構成公共衞生等問題。《條例草案》旨在提升阻嚇力,打擊非法餵飼行為,加強保護野生動物,並保障環境衞生。」
《條例草案》將於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有關法例修訂如獲通過將於2024年8月1日生效。(圖源:政府新聞處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