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的批覆
國函〔2023〕144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於報請審批《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送審稿)》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着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化改革開放、強化制度創新,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先行先試,聚焦現代服務業這一香港優勢領域,加快推進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進一步豐富協同協調發展模式,探索完善管理體制機制,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在深化深港合作、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高水平參與國際合作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三、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強化對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發展中重大問題的指導和協調,加強對實施情況的檢查督促。深圳市人民政府要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專項推進方案,優化資源要素配置予以重點保障,把《規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全力做好《規劃》實施各項工作,及時總結提煉好的政策措施和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加大政策保障和指導支持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指導和督促服務,協調解決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3年1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