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攜手扶弱基金今(20日)起接受恒常部分的第17輪申請和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的第10輪申請。非政府福利機構及合資格的中小學可於今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遞交申請。基金秘書處收到有關申請後會根據收到申請的日期順序,分兩個時段作出處理和批核。
就新一輪申請,每個恒常項目的基金資助上限為300萬元,而每個專款項目的基金資助上限為450萬元。恒常部分和專款部分由今日起接受申請,詳情如下:
恒常部分第17輪申請 | 專款部分第10輪申請 | |
合資格申請者 |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 |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 ■公營中小學,包括官立學校、資助學校和按位津貼學校,以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 |
項目內容 | 為弱勢社群推行福利項目 | 為基層家庭的中小學生推行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 |
申請須知及表格 | 社署網頁: | 社署網頁: |
申請時段 | 第一時段: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 第二時段: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第一時段: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 第二時段: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