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政部秘書兼發言人黛素麗20日向媒體透露,鑒於近期在公共場所發生多宗因攜带槍支嚴重威脅無辜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同時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泰國總理府辦公室和內政部宣布在未來的一年內暫停發放所有槍支許可證。
此禁令自2023年12月20日生效,持續至2024年12月19日。
為維護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減少犯罪,泰國總理府辦公室和內政部發布命令稱,該命令不適用於公務員,或其他被允許在公共場合攜带槍支的執勤人員、維持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員,包括軍人、警察、政府官員、政府部門及其下屬企業的僱員、獲得政府授權的工作人員,以及依法可攜带和使用武器的人員。
黛素麗表示,泰國內政部還將制定更加嚴格的措施以管控有許可證的槍支,避免用於威脅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動。(中新社記者 李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