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修訂出台的《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解讀,同時介紹環境應急預案執法檢查、企業落實等相關情況。會上,記者了解到新版《辦法》於2023年11月初完成修訂並正式印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江蘇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副主任華娟介紹,2014年,江蘇省首次以規範性文件的形式制訂了《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從預案編制、評審、備案、演練、評估、修訂等方面明確了管理要求;近10年來,江蘇全省逐步構建完善了政府專項、生態環境部門、園區、企業四級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目前江蘇全省政府專項及生態環境部門預案發布率100%,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及化工園區預案備案率100%,江蘇近 2.4萬家環境風險企業完成預案編製備案;1200餘家重大環境風險企業完成預案「一張圖」編制,各地對4000餘家預案質量進行了抽查檢查;積極推進省級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化備案系統建設,企業預案編制、修訂、備案工作納入江蘇省企業「環保臉譜」二維碼系統星級評價體系。
華娟說,2015年以來,生態環境部相繼印發了《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941-2018)等文件規範,同時,生態環境部門機構改革也導致了備案權限的變化;為適應國家新的管理要求及體制機制變化,進一步提高應急預案質量和可操作性,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對《辦法》進行了修訂;原《辦法》包括總則、預案編制、備案審查、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25條;新《辦法》調整為7章28條,將「監督管理」擴充為「應急預案的實施」「監督管理」兩個章節;新《辦法》立足於解決實際問題,同時落實最新管理要求,主要以提升預案編制質量和管理效能為目的,進一步細化國家相關規定,並結合江蘇省情提出部分創新管理措施 ;其具備對園區預案管理要求的更加明確、提升預案質量的舉措更加實在、夯實預案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目標更加具體、實施差異化管理的路徑更加清晰四大特點。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執法監督局四級調研員彭旭介紹,新《辦法》明確了監督管理要求;包括開展預案質量抽查檢查、細化預案檢查重點內容、加強預案與其他環境管理要求銜接性、明確預案管理相關法律責任;其中,涉及企業事業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將由設區市生態環境局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第三方機構接受委託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內容嚴重失實,導致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也將依法依規追究第三方機構法律責任。
江蘇省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三級調研員毛朔焱介紹,針對環境風險級別較高的企業,新《辦法》進一步強化了分級防控理念,明確了風險防控措施「硬性要求」「 硬件要求」;較大及以上環境風險企業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應明確「風險單元-管網、應急池-廠界」的突發水污染事件風險防控措施;強化了評審要求,應當採取會議評審方式,並查勘現場,不得採取函審的方式,要求做到現場實地勘察,確保風險辨識、風險防控措施符合實際。
據悉,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正研究制定新《辦法》配套推薦方法,明確「一圖兩單兩卡」編制要點,形成範例,供企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參考;近期,也已在南通、揚州等地作先試先行,部分企業已經編制了「一圖兩單兩卡」,總體反映良好;後期,將依托江蘇省生態環境智慧監管平台,打造專門模塊,實現江蘇全省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化備案管理,將「一圖兩單兩卡」作為預案備案附件。(記者 杜林 華振)
頂圖:12月22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修訂出台的《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進行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