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近日發布《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0號——權益分派》(下稱《權益分派指引》)、《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4號——股份回購》及相關業務指南。
《權益分派指引》鼓勵上市公司積極分紅。一方面,對盈利或財務投資較多但分紅未達一定比例的公司,要求充分披露原因、未分配利潤的使用計劃、為增強投資者回報擬採取的措施等;另一方面,簡化中期分紅實施程序,鼓勵公司增加現金分紅頻次。
同時,加大對異常高比例分紅的約束。對資產負債率較高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不佳,但高比例分紅的公司,要求充分披露現金分紅方案合理性及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等。並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確利潤分配政策及調整決策程序,穩定投資者預期。
此外,加強高送轉監管。將每10股送轉5股以上行為納入高送轉監管範圍,將高送轉與業績增長、限售股解禁、減持等行為掛鈎。(深圳商報記者 鍾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