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財政部、應急管理部25日再次預撥4億元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支持甘肅、青海兩省做好積石山6.2級地震災害救災工作。
這筆資金重點用於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過渡期轉移安置、遇難人員撫恤、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妥善安置,有地方住、有熱飯吃、不挨凍,維護災區社會穩定、民心安定。(新華社記者 戴小河、魏弘毅 圖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