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郭蘭峰28日在北京指出,《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前海規劃》)中允許前海的港資企業選擇香港法律來解決合同糾紛,明確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香港居民在前海工作與在香港工作稅負一樣。
當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情況新聞發布會,邀請郭蘭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覃偉中等介紹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以下簡稱《前海方案》)。郭蘭峰表示,近日印發實施的《前海規劃》是對《前海方案》具體落實的一個「工筆畫」。
他指出,《前海規劃》有兩個特點,一是始終突出深港合作、服務香港,全力支持香港鞏固提升競爭優勢。二是堅持聚焦金融等現代服務業發展。
對於《前海規劃》中關於深港合作內容,郭蘭峰答問時介紹,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包括允許前海港資企業選擇香港法律來解決合同糾紛,也可以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明確繼續實施前海新出讓的產業用地向港資港企傾斜的政策;明確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等。
覃偉中答問時表示,深圳將主動對接香港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推動港深西部鐵路、前海口岸等規劃建設,持續提升香港居民在深便利化水平。
對於《前海規劃》中關於現代服務業發展內容,郭蘭峰介紹,文件提出對前海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並適時調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推動具有港澳或者國際職業資格的金融、稅務、文化等領域專業人才,經過備案或者註冊後可以在前海提供服務等。
陳國基表示,香港將積極推進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建設,支持前海企業利用香港平台融資、開拓海外業務、發行綠色債券,促進金融科技合作。
覃偉中提到,深圳將實施「前海全球服務商計劃」,打造風投創投、融資租賃、航運服務等集聚區,聯動香港建設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推動設立國際船舶登記中心。(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