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今日(28日)宣布,從兩方面擴大土地契約修訂標準金額補地價的安排。包含恒常化為1987年前落成工業大廈(工廈)重建而設的安排,並擴展至特殊工業用途工廈,以及推出適用於新發展區以外新界農地的試行計劃。
就新發展區外的新界農地而言,政府會推出試行計劃。首階段涵蓋元朗、北區和屯門三區內的現有新市鎮範圍,以及現有和擬議鐵路站附近範圍(即一公里半徑內),以引導市場集中資源在交通配套完善及社區規劃和配套較佳的農地推行高密度發展,釋放土地的潛力,以加快土地房屋供應。首階段適用範圍將劃為10個分區(包括4個現有新市鎮分區和6個現有或擬議鐵路站分區,地政總署會為不同分區及不同修契前後用途訂立標準金額,金額水平每年檢討一次。
發展局表示,此次措施為全港約900幢1987年前落成的工廈提供常設的標準金額補地價選項,為有意重建工廈的業權人提供補地價的明確性和縮短地價商議時間,並同時鼓勵特殊工業用途工廈重建。至於在新發展區外新界農地推出的試行計劃,以地政總署目前處理中的修契申請計,將涵蓋24宗申請,合共可提供約8500個單位,佔處理中的新界農地契約修訂申請的潛在住宅供應量超過4成。
此外,獲批規劃申請日後進入修契程序時亦能受惠。過去五年,有五個獲批規劃申請所涉土地位處試行計劃範圍,合共提供約8700個單位。(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