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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教導學生把垃圾徵費知識帶入屋 謝展寰:不鼓勵物管替住戶「執手尾」

政府教導學生把垃圾徵費知識帶入屋 謝展寰:不鼓勵物管替住戶「執手尾」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4-01-16 20:30:14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網

 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起實施,油麻地街坊會學校與東莞同鄉會方樹泉學校今日(16日)聯合舉辦垃圾徵費宣傳活動,謝展寰、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油尖旺地區人士,80名該兩間學校的學生出席。謝展寰表示,未來兩個月內,將向全港小學生派發一個15公升的垃圾袋以並同步進行宣傳教育活動,希望小學生將垃圾徵費的資訊和知識帶入屋。他又稱,指定垃圾袋的認可零售點已超過3000間,包括超市、便利店及藥房等,最快將於本月26日起開始售賣不同容量的指定袋,以便利香港市民購買使用。

 近期社會關心兩大議題,一是「派袋」,針對部分市民的誤會,謝展寰解釋政府不會禁止地區團體向公眾派指定膠袋;但法例規定在指定垃圾袋售賣過程中不得減價,如「買一送一」或「免費贈送」等行為均不允許;但由機構代為購買後派發給有需要人士,則完全合法及恰當。

 二是有物業管理公司購買大型指定垃圾袋,計劃幫屋苑內個別無用指定垃圾袋的住客「執手尾」。謝展寰說:「我們不鼓勵物管公司用大垃圾袋,為住戶『執手尾』,可能有些住戶沒有用指定袋,令下游那些垃圾車或垃圾收集商不收垃圾,但我們的立法原意是要每名市民都為自己的掉垃圾行為負責,要減少垃圾便要從源頭減廢,要垃圾分類。」

 謝展寰又稱,垃圾徵費實行後有6個月過渡期,預料初期會有市民未使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以外國的例,一般要3到5年才能令市民適應及習慣,香港的垃圾徵費制度不會武斷進行。過渡期間,市民應盡快培養環保習慣,而清潔公司亦應完善回收流程,齊心承擔垃圾分類的責任。他強調,未使用指定垃圾袋的行為並不等同亂丟垃圾,亂丟垃圾在任何時間都是違法,要罰款3000元。

 垃圾徵費在香港提出了20多年都未落實,謝展寰指香港的環保可持續措施已落後很多國家及地區,因此推行低碳循環的生活方式刻不容緩;日後將持續進行聯校宣傳、教師培訓和派發垃圾徵費單張等活動,希望透過一系列措施傳播垃圾回收的資訊和知識,培育學生及其家庭的環境保護意識和可持續的價值觀,從而鼓勵市民身體力行,共同將保護環境視為己任。

 (撰文/攝影:李銘欣、實習記者邱之璘)

 今日油麻地街坊會學校與東莞同鄉會方樹泉學校聯合舉辦垃圾徵費宣傳活動,謝展寰、教育局副局長施俊輝、油尖旺地區人士,80名該兩間學校的學生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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