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佳木斯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君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君清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對造成國有財產損失負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君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目無法紀,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所任職地區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黑龍江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君清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委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按規定終止其中國共產黨佳木斯市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