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昨日表示,從活躍於小巴貸款的銀行了解到,儘管有關銀行按「預先批核還息不還本」原則向合資格小巴客戶提供還息不還本或部分還本安排,有少數小巴經營者選擇不再供款(斷供),銀行為保障自身權益,按貸款合約收回作為抵押品的小巴。
金管局呼籲銀行繼續以包容態度,在風險妥善管理原則下,盡力向有財務困難的客戶提供適切信貸援助。
就個別小巴經營者遭銀行提前追回貸款(call loan)的報道,金管局昨天再度作出回應。金管局表示,從事小巴貸款銀行稱一直支持小巴業界,即使近期小巴業界面對客量下跌及經營成本上升,如果客戶繼續還款,銀行不會要求相關客戶提早還款。不過,銀行亦表示,面對不明朗的業務前景,部分小巴經營者有意縮減或結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