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歲美容師前日(20日)外遊返港時在機場被截查,其行李箱內涉嫌藏有約8公斤的懷疑可卡因,估計巿值達810萬元。涉案美容師今日(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以待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案件至4月18日,其間被告須還押。
女被告蔡芳儀,被控於2024年2月20日在新界翔天路1號香港國際機場抵港大堂5樓行李檢查櫃枱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可卡因。
將軍澳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呂朗澄昨日交代案情時表示,警方根據情報得知,有黑社會以免費酒店住宿作招徠,吸引年青人到歐洲旅行,然後指示他們在當地提取毒品,偷運返港。警方經調查後,聯同海關採取行動,20日在機場截查一名由瑞士返港的25歲本地女子,在行李箱內檢驗一批個人護理產品(沐浴露和護髮素)、食物(咖啡粉、奶粉及零食等)和一本書,發現所有物品都含有懷疑可卡因成分;另外,行李箱的夾層亦藏有14包可卡因,全部毒品約重8公斤,市值約810萬元。該女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被捕。
據了解,被捕女子報稱美容師,她收取了20萬元報酬,並在瑞士逗留10天,其間機票和住宿全部免費。警方仍然在追查毒販招攬年青人的途徑。
呂朗澄指出,毒販利用年輕人「搵快錢」心態,每次提供數萬至數十萬元報酬,並以免費旅行、免費住宿作招徠,吸引年青人代為販毒。毒販以不同藉口說服年青人,以今次案件為例,毒販聲稱可卡因混入個人護膚產品及行李箱夾層,執法人員將難以追查,風險極低,以「低風險、高回報」作吸引,年青人信以為真,結果墮入「糖衣陷阱」成為代罪羔羊。
呂朗澄提醒,要是如販毒所言的「低風險」,又何須出如此厚酬?相反,正正毒販知道販毒是極高風險,後果非常嚴重,才會利誘一些心智未成熟的年青人代勞。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