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晚,江蘇省無錫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通告,對滯留緬北等地仍未回國的10名無錫籍人員依法公開勸返。
通告稱,在通告名單中的無錫籍滯留境外人員應主動於2024年3月31日前通過正規渠道入境回國,主動聯繫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積極配合調查,提供有關材料和信息;未在通告名單中的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地區的無錫籍人員,勿心存僥幸,應盡早回國,爭取寬大處理。
通告明確,凡是在限定日期內主動回國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依法免除處罰;拒不回國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通告提醒:非法滯留境外人員的家屬和重要關係人,應主動配合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及時聯繫滯留人員,敦促其盡快回國。廣大人民群眾如有檢舉揭發或有相關信息提供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聯繫無錫市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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