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昨日(1日)起接受申請,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負責審查申請的投資推廣署指,截至昨日辦公時間結束,從不同渠道包括櫃枱、熱線及網上共接獲過百個查詢,當中約七成是專業服務提供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政府及早啟動此新計劃,體現了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服務及相關專業界別發展的勢頭,並致力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的決心。他稱:「自2023年12月公布新計劃詳情以來,政府為金融中介機構、家族辦公室服務提供者網絡成員和國際商會等,舉辦了多場簡報會,吸引來自世界各地,包括中東及東南亞等地的高資產淨值人士對新計劃的興趣。」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新計劃推出首日就獲得很好的反應,這反映高淨值人士對香港穩定的營商環境充滿信心,並對香港多元投資感到興趣,希望與他們的家庭在香港落地生根。劉凱旋表示,新計劃將鞏固香港作為人才和資本樞紐的領導地位,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政府繼續推出措施以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競爭力,新計劃的吸引力將持續提升。她又說:「我們會繼續致力向不同商會、國際持份者及家族辦公室推廣新計劃,與專業服務提供者及潛在申請人保持緊密溝通,以回應查詢及確保新計劃內容清晰。」
申請人不包括中國籍內地居民
本港曾在2003年實施「投資移民」計劃,最初門檻為650萬元,及後至2010年提高至1000萬元,惟有關計劃在2015年被煞停。
新計劃中,申請門檻大幅提升至3000萬元,並規定當中至少300萬元要投資於支持創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其餘2700萬元可投資的資產包括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及非住宅房地產等;計劃亦明確合資格申請人不包括中國籍內地居民。
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2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3年,其後可在每個3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3年。他們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7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中銀香港:強化港財富管理中心優勢
對此,中銀香港個人財富及管理部副總經理劉賽麗評論稱,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將有效吸引更多人才和資金來港,強化香港作為財富管理中心的優勢,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她又指,中銀香港則將把握人才來港的機遇,為有意移居香港的人士配備豐富的合資格投資產品選擇,包括股票、債券、存款證、基金、非住宅房地產按揭等,為客戶度身訂造個性化財富管理方案,同時提供一站式專業按揭、創業營商以及家族傳承保障等相關服務,滿足來港高資產淨值人士的資產配置需求。
恒安標準人壽(亞洲)則回應指,將因應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擴大獲許投資資產範圍,為資產擁有人提供多元理財選擇,吸引他們落戶香港,而公司的投連險,即日起開放供新CIES的申請者投保。(記者 姚一鶴、李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