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一名60歲男子為一開本港網絡安全解決方案公司的行政總裁,該公司與另一間本港電腦硬件和軟件銷售公司有生意往來,自2016年起成為受害公司的硬件/軟件供應商之一,他們通常會使用電子郵件進行溝通,包括付款需求。
於本月6日,事主在工作期間收到一封假冒對方會計人員發送的郵件,郵箱與真實郵件一致,郵件中受害公司被要求結清未付款項約500萬元。由於郵件地址與先前發送的真實郵件地址相同,事主不虞有詐,沒向對方公司核實內容。至翌日事主收到騙徒用同一個電子郵件地址發送的第二封電子郵件,聲稱其公司原始銀行賬戶正在接受審查,因此要求事主將款項匯入另一間銀行的新賬戶。事主按要求以電子銀行轉賬500萬元後,銀行發現事主的大額轉賬到可疑戶口,於是主動通知,事主懷疑受騙揭發騙局並即時報案,警方亦立刻通知銀行凍結該批款項,案中機警銀行職員成功阻止款項被匯走,事主最後並無損失,警方已就案件展開調查。( 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