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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內委會通過豁免通知期 納23條立法草案予立法會大會議程

23條立法|內委會通過豁免通知期 納23條立法草案予立法會大會議程

責任編輯:蔣璐 2024-03-16 08:32:53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昨午舉行內務委員會會議,聽取法案委員會匯報就落實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條例草案審議工作報告。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早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請求內會支持他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尋求批准,豁免恢復二讀辯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所需的預告。內會經討論後,一致表示支持,並把議員提交修正案期限訂為今日中午,務求盡快把條例草案納入立法會大會議程,盡早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程序,以完成立法工作。

    鄧炳強昨午出席活動後表示,很高興內會批准豁免時間性的規限,令草案能盡快在立法會恢復閱讀辯論。他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前日已在法案委員會完成討論,他對法律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們以「馬拉松」式爭分奪秒審議草案表達感謝。

    鄧炳強:附屬法例不會超越主體法例

    對於政府就草案提出修訂,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的權力,鄧炳強稱留意到有人刻意抹黑,乘機恫嚇港人,他強調並不會發生有關情況,因為附屬法例在香港十分普遍,普通法國家亦經常使用,包括英國、美國等。他指出,附屬法例是為體現主體法例,不會超越主體法例,例如條文提到可為審理國安案件人士提供安全保護,當局可透過附屬法例方式,列明提供安全屋、人身保護等。

    鄧炳強表示,留意到有美國政客建議對23條立法的官員提出制裁,並恫嚇在港做生意或生活的美國人,聲稱23條立法後香港將很危險。他重申,香港人非常清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保障大家安全,恫嚇式的騙徒手法不能令港人受騙。(記者 戴合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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