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昨日(25日)聯同警務處採取執法行動,在元朗區內突擊巡查一間懷疑無牌經營的賓館,以保障公眾安全。
民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牌照處在行動中發現有一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賓館。牌照處會進一步跟進有關個案。如在完成調查後獲得足夠證據支持,牌照處會就個案提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賓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並留有案底。根據《旅館業條例》,無牌經營酒店/賓館的最高罰款為500000元及監禁3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賓館亦可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