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洛美3月26日電 多哥政府26日發布公報說,多哥國民議會25日晚通過新憲法,多哥國家政體將由總統制變為議會制。
公報說,國民議會以89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新憲法。新憲法重新定義了國家元首的任命機制,並重新分配了各機構的權力。
公報說,新憲法規定,多哥共和國總統今後將由議會選出,任期6年。此前,多哥總統由選民投票直接產生,任期5年。此外,新憲法引入「部長會議主席」這一新職位,由在議會選舉中贏得多數席位的政黨或聯盟的領導人擔任。部長會議主席擁有權力全權管理政府事務,並承擔相應責任。國家元首主要起象徵性或禮儀性作用。
目前,新憲法何時生效尚不明確。(新華社記者孫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