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4月10日發布《關於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的通告》及《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方案》,決定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文件有哪些看點?將帶來哪些影響?
通告提出,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絡(CDN)、互聯網接入服務(ISP)、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信息服務中信息發布平台和遞送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網絡出版、網絡視聽、互聯網文化經營除外)、信息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長王志勤表示,當前,隨着我國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程度不斷提升,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湧現,通告做出了一系列部署,歡迎外資企業來華開展經營,通過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與全球共享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比如,試點方案突破了電子數據交換業務和網絡/電子設備數據處理業務外資股比不得超過50%的限制,這意味着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可獨資提供物聯網平台服務。」王志勤說,當前智能家居、工業互聯網、車聯網等物聯網平台市場規模快速增長,進一步放寬外資企業的市場准入,能夠不斷豐富產品和服務供給,激發本土企業創新活力,提升服務水平和國際競爭力,促進我國物聯網產業更高質量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試點開放的互聯網數據中心及其下屬子項「互聯網資源協作業務」,為首次對港澳以外的境外資本開放,且不設股比限制。「隨着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的蓬勃發展,算力已經成為全球緊缺的戰略性資源和支撐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2018年以來,我國數據中心機架數量年複合增長率超過30%。這項政策歡迎外資企業參與我國算力基礎設施投資建設,也為國內企業提供更多雲計算服務選擇。」王志勤說。
根據通告,率先開展試點工作的地區為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所長辛勇飛認為,本次是按照國家有關部署,在四個地區率先開展試點。這四個地區在信息通信產業發展基礎、吸引外商投資等方面各有資源稟賦和制度優勢,採用試點先行的方式,有利於取得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推動電信市場進一步擴大開放。
據了解,目前我國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放了10項增值電信業務中的8項,其中6項不設外資股比限制,在全國範圍內進一步取消經營類電子商務等多項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近年來,我國電信業對外開放持續深化,電信市場繁榮發展,外資便利化水平不斷提升,截至2024年3月底,1926家外資企業獲准在華經營電信業務。
「我國增值電信領域已形成主體多元化的市場,外商投資企業比例持續提升,本次試點開放後,將有助於更大力度吸引外資,鞏固外資在華發展信心,提升外商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春飛說。
根據通告,對於獲得試點批覆的外資企業,將遵循「內外資一致」原則進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需按照電信條例等規定取得電信業務經營相關試點批覆,並在電信業務經營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和試點批覆相關規定,接受、配合電信管理機構及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近二十年來,我國通過WTO、CEPA、自貿區(港)政策、雙多邊協定持續擴大電信市場對外開放,管理經驗不斷充實,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與開放水平相一致的配套監管體系逐步完善。」張春飛說。
據了解,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接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入開展電信領域對外開放政策研究,不斷優化電信領域市場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