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合作區」)發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允許個人經營者無需辦理商事登記,僅憑簡單快捷的經營備案即可在合作區從事個人經營活動,從而便利個人經營者特別是澳門個人經營者在合作區創新創業。
《辦法》規定,個人經營者辦理備案後,無需辦理商事登記,即可獲得在合作區合法經營的資格,其正當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內地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以及台灣地區居民在合作區從事個人經營的,均可辦理個人經營備案。申請人通過個人經營備案信息化系統提出申請,足不出戶即可辦理備案。
同時,新規的備案內容簡單、備案場所靈活。申請人只需備案名稱、經營者姓名住所和聯繫電話、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經營期限信息即可,無需提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的經營場所不限於商舖、寫字樓等固定建築物,具有使用功能的固定場所均可備案,還可備案合作區允許開展經營活動的其他場所,如臨時市場等。此外,經營者可以申請轉型為個體工商戶或者企業,並依法向合作區商事服務局申請辦理商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經營者在辦理個人經營備案過程中已提交的材料,辦理個體工商戶或者企業登記時無需重複提交。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是國內首部專門規範短期個人經營的規範性文件,與合作區現有的個體工商戶豁免登記制度、個體工商戶商事登記制度共同組成完整覆蓋短期、長期經營的合作區個人經營登記管理制度體系。經營者完成個人經營備案後,獲得便利且合法的「試營業」機會,可以驗證經營理念和市場需求,為下一步升級為市場主體、擴大經營製造條件,因此,完成備案的經營者將形成巨大的市場主體後備庫。
個人經營備案制度的實施,將讓澳門居民在合作區體驗到趨同澳門的個人經營登記管理制度,便利其開展短期性、季節性、嘗試性的個人經營活動,有效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記者 黃天儒)
頂圖圖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