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耀萊(970)於周一(22日)深夜發公告,指出收到一份懷疑由香港監管機關一名內部人士故意洩露之機密文件,有可能協助若干指稱犯罪者逃避法律責任及刑事調查。公司又指出上述文件涉及相關監管機關正對涉嫌參與策劃一項欺詐計劃之同一集團進行之持續調查,該項欺詐計劃涉及(其中包括)促使及誤導公司發行日期為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3日及2021年3月9日的3批可換股債券。
新耀萊指出,為保障公司及其股東整體利益,以及確保公司之持續經營能力及誠信起見,於今年4月15日(百慕達時間),公司已向百慕達最高法院(「百慕達法院」)提交具公平公正理據支持之呈請(「該呈請」),以及提出一項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共同臨時清盤人」)之單方面申請,為免生疑問,共同臨時清盤人(如獲委任)之目的並非進行債務重組,亦非損害相關監管機構之持續刑事調查。
百慕達法院頒令委任Deloitte Financial AdvisoryLtd.之Edward Willmott及Elizabeth Cava以及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之黎嘉恩及何國樑為共同臨時清盤人。新耀萊於4月16日起暫停買賣,並將持續暫停。
香港證監會同晚11時多確認,正調查新耀萊公告中所提及的指控,而且非常重視事件,鑑於上述調查,一名個別人士已不再在證監會任職。證監會表示,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無法提供進一步的細節,以免影響調查結果。(記者 宋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