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結合當前電子煙交易管理現狀,擬對2022年6月2日發布的《電子煙交易管理細則(試行)》進行修訂。《徵求意見稿》分為6個章節共30條,相較於《細則》,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各類型電子煙交易的交易主體,如新增第二十八條對電子煙進口經營企業做出定義並明確其許可範圍等;二是完善了總量管理的具體內容,如對第十八條總量管理內容進行充實完善,簡化了對不同類型產品總量管理要求的描述等;三是規範了專用術語和標準化用語使用,如第五條使用統一名稱「電子煙用煙鹼原料銷售企業」等;四是新增部分管理要求,如新增第十九條關於生產企業開展市場營銷活動備案相關要求;五是刪除了與交易管理無關的技術性處理內容,如刪除第十條「平台自動記錄、統計、分析交易價格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