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近日聯合發布公告,自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以從事永久收藏、展示和研究等公益性活動為目的,通過接受境外捐贈、歸還、追索和購買等方式進口的藏品,以及外交部、國家文物局進口的藏品,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財政部6日介紹,此次發布的規定,政策調整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增強了政策靈活性和針對性。在繼續對省級及以上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進口藏品免稅的基礎上,對其他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需免稅進口的藏品,由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牽頭審核,確有必要進口的藏品可按規定享受免稅政策。
——新增國家文物局、外交部為免稅主體,支持文物追索返還和保護。
——進一步加強政策管理。增加前置審核程序,發揮主管部門的專業性和職能作用,省級及以上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在進口藏品前,需向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提交免稅進口藏品申請,由兩部門進行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強化後續監管,各級文化旅遊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需加強管理,確保免稅進口藏品永久收藏,且僅用於公益性活動。
財政部表示,政策調整後,在保持原政策總體穩定的基礎上,擴大了政策覆蓋面,進一步支持了國有公益性收藏單位的合理進口需求,充分發揮了主管部門專業職能作用,強化了政策風險防控,將有助於擴大優質文化供給,促進藏品收藏保護事業健康發展,支持文化強國建設。(中新社記者 趙建華)